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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下午3點時,店內進來了三個外國客人,其中二位先進來,另一位停好車進來後,用英文告訴我:「我把車停在店門口!」就坐下來點餐…

我心有不安,問韓國同事:「車子能停外面嗎?」可能是我的英文表達能力不夠好,沒把問題說的很明確,韓國同事回答我:「大樓有停車場呀」這樣的答非所問,噗!

過了10分鐘,有拖吊車來了,剛進來的那位客人發現了,趕快出去外面移車(本來停在店門口,現在停到我們店隔壁的超市,在yonge street上。)所以拖吊車沒拖他的車,他移完車後就又再進來店裡了。

所以我也很放心,他把車放在安心的車位了;繼續工作,中場休息一個小時去睡午覺。(用外套蓋住自己趴著睡覺)

當睡得差不多時,我正要起來,香港同事叫我先繼續趴著,說剛那三個外國人,吃完拉麵後,出去發現車上被開了一張每小時CAD150元(台幣近4500元)的罰單(還是停車費?),進來店裡反應說:是我告訴他可以停車,所以他才停的,結果現在要被收150元……韓國同事和香港同事也只能幫忙打圓場。

今天上班,接到一通電話(我真的很怕接電話),客人不是要外帶,我也聽不懂想幹嘛,不過問到最後,我知道他想要找經理,但經理出國了,所以我留下他的電話,並且他給我名字。

韓國同事回來後,我和韓國同事說:「這個人要找經理耶!」,結果韓國同事一聽到那個名字,就說:「是昨天被罰的那個男生」

哎呀~~~

也只能等經理回來處理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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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會有聲音說:「是妳不夠靈敏,作事不會舉一反三,活在妳自己的邏輯和台灣思維裡,“以為”拖吊車不拖,就是安全的地方?沒搞清楚加拿大可能有不同的規則…」

但是,那個客人也沒有“明確”的問我是否能停車?他只是告訴我他把車停在我們店門口,然後又移走了…

我岔岔不平的是,他在加拿大買車、開車,持加拿大的駕照,不是應該更要熟知交通規則和道路標誌的說明嗎?

後來同事問有開車的師傅,他們說雖然有其他車和那位客人的車都一樣停在yonge street上(不會被拖吊的位置),但那些車都是買好月票才停在那裡的,那位客人沒買月票(先付停車費?)就把車停在街上,於是就被警察抄牌了!

嘖嘖嘖,還我公道呀~ (攤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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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小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