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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了一個年齡之後,不知道為什麼聽到長輩討論結婚這個話題就越來越覺得刺耳(是我特別反骨嗎?)

我知道長輩是關心,為妳好~但有些觀念我實在無法認同。長輩會說:「現在再不結婚,以後妳能交往的對象就只有離過婚或喪偶的男人了!妳現在再挑剔,年紀越大行情越差,以後就只有這種對象能選擇了!」

呃~坦白說,我不覺得離過婚的男人有什麼不好的,因為離婚的原因有很多,我身邊有很不錯的男生,只是因為夫妻間實在沒有辦法相處下去,才選擇離婚,對方有很好的家世背景、教養、正當工作,就算對方有小孩,我也覺得還好!

美國男生和我聊天時問:「Do you have husband? Do you have child?」 來判斷我的感情狀況,卻不問我「Do you have boyfriend?」 他們可能覺得有沒有男友不是件重要的事吧,噗!

在國外也常聽到很多老外離婚,互相帶著小孩,然後再結婚的案例,這是很平常的事,不知道為什麼在亞洲社會卻如此的大驚小怪,布德得彼得還不是離婚和安潔莉娜裘莉在一起,哼!

至於喪偶就更不用說了,喪偶也不是他願意的,我看過喪偶後的男人拿太太的保險金去娶外籍配偶,再續第二春。所以在喪偶後他還願意好好談戀愛,迎向新人生,其實也不錯呀!

我覺得社會新聞放大了“單親、離異”,常常傳出同居人虐嬰、繼父性侵幼女,讓大家對於”單親家庭””離過婚”貼上刻板印象的標籤,但其實有更多的案件是來自於所謂的「健全家庭」吧!

長輩們會苦口婆心地告訴妳:「現在如果不結婚,以後老了誰照顧妳?」「以後老了要住那裡?」

其實我早就作好「就算50歲也會談戀愛結婚的決心!」如果50歲結婚,到70歲也有20年的美滿婚姻生活,人生若能如此,我覺得也就值得了!

有一天我看著電視上的江蕙,我說:「江蕙現在想要結婚也是可以呀!」 然後就有人說:「江蕙現在結婚也不會生小孩了,幹嘛結婚,她有這麼多錢,結婚還要把財產分給另一個人,交男朋友就好了!!」

我心想:「就算江蕙她有了交往對象,為了不想把財產分給別人而不結婚,百年之後,她的財產還不是要分配給兄弟姐妹……都是給別人,有什麼差別?」

而且誰說單身的人的財產一定要留給家人,難道她就不能爽快地通通花掉,只留下年老時適當的醫藥費嗎?錢財本來就是生不帶來,死不帶去,她賺的錢,她自己花,不是理所當然嗎?

所以我實在不了解這社會的邏輯和價值觀,30歲的女生沒結婚就就被煩惱擔心老年後的生活,50歲有經濟能力想結婚,人家就說交個男友同居就好,不用結婚啦~

想想別人的話真的長在別人的嘴巴上,所以我決定聽聽就好,繼續我行我素下去!哈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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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小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